范文预览: 一、目标任务 2015年度全县城镇居民参保总任务数为3万人。 二、参保范围 (一)具有县城镇户籍、不属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制度 覆盖范围的城镇居民,包括中 小学 阶段在校学生、少年儿童和其他非从业城镇居民。 (二)男60周岁及以上、女50周岁及以上,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办法实施后户籍迁入本县城镇户籍满两年,且子女具有本县城镇户籍(异地享受养老金或退休金待遇,退休后户籍迁入本县城镇户籍的人员除外)。 (三)转为本县城镇户籍的被征地农民和在城镇范围内中小 学校 就读的 农村 户籍在校学生。 参加城镇居民医保人员,不得同时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加城镇居民医保与参加城镇职工(含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相互不视同缴费年限。 三、缴费标准: (一)18周岁以上城镇居民(含18周岁,即1997年1月1日以前出生)每人每年缴费140元。 (二)18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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