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预览: 县食品药品 安全 协调委员会有关成员单位: 为切实做好“五一”期间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保障广大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有效,根据县政府领导指示精神,决定自5月1日至5月7日,在全县实行食品药品安全零报告 制度 ,现将有关事项 通知 如下: 一、按照政府属地管理、部门环节监管的原则,县食品药品安全协调委员会有关成员单位(签定第二类责任状的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责,认真贯彻落实“五一”期间食品药品安全集中整治活动的有关要求,切实抓好“五一”期间食品药品市场监管。 二、严格落实节日值班制度。“五一”放假期间,要安排专人24小时值班,确保食品药品安全信息畅通。 三、县食品药品安全协调委员会有关成员单位于每天下午14:00前,汇总昨日14:00至当日14:00食品药品安全情况,填写《食品(药品)安全情况日报表》(附后),盖公章后,传真报县食品药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由县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