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预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建立健全 农村 卫生服务体系和农民医疗保障体系,提高农民健康水平,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促进我市农村经济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卫生部等部门关于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制度 意见的 通知 》(国办发〔2003〕3号)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卫生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4〕3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指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与,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 第三条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行农民自愿参加,多方筹资,以收定支,保障适度,大病统筹,小病补偿,公开公平,民主监督的原则. 第四条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大病住院统筹为主,兼顾门诊医疗. 第五条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行市办,市镇(处)共管体制,以市为单...